kindle是亚马逊出品的一款电子书阅读器,它内置了一款过时的浏览器,对JavaScript和现代化的前端框架兼容性极差,因此我们可以用最原始的方式本地启动一个http服务,这样就可以穿越回到kindle流行的时代,不嫌弃它老不中用了
孔乙己:早知道kindle可以免费看电子书,还去偷什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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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的电子书阅读器那么多,为什么偏偏对kindle有执念?
我常用的kindle是一款无背光的款式,功能纯粹单一,根本没有续航焦虑。和实体书一样,晚上要开灯才能看清
每次搬家我都很愤怒为什么不同出版社的书,高矮胖瘦都各不一样,往纸箱装的时候永远要拼华容道。每每这个时候我都很感慨kindle真是个伟大的发明啊。这些在外人看来分文不值,却跟随我多年的破书,如果一开始它们以数字化的形式出现在kindle里,那多轻巧省事呀。但是每次搬完家,我还是会忍不住继续买上几本纸质书,我总觉得我们的纸书卖的很便宜,几乎是只考虑了印刷和运输成本在销售了
因为我已经有kindle了,它已经能够满足我的所有需求了,并且用的开开心心极为顺手,以至于都可以出教程去帮助他人了。所以尽管你随便推崇别的阅读器有多好,对我来说就如同地铁老人.jpg
电子书有什么好处?
减少买错书的风险:有些出版社的译本纯粹就是浪费纸,但你买之前又无法完整的预览一遍,这种情况就可以先找电子书看一遍,假如看完以后感觉很过瘾,以后还要再看一遍,再去买纸书
即使是同一个出版社同一本书,也会出版很多次,就像Commits记录一样,如果你想要回退到以前的版本,纸书大概率是买不到新的,电子书却可以轻易找到几乎所有历史版本
轻资产:二手纸书或许还可以交易回血,电子书应该算是情绪上的资产吧,我觉得出版一本书还是非常隆重的一件事,好比我表达一个观点,如果只是对朋友讲,我可能随口即兴表达,但要拍成口播的视频,我起码得写逐字稿,再考虑如何在视频开头的几分钟就马上讲出一些有趣的亮点才能符合传播规律,好把观众哄住留下来看完。出一本书,则要署名,审稿,你的内容要能对得起读者买书花的钱,经得住读者的参考,不怕以后翻旧账翻车,那肯定得是用尽毕生所学,慎之又慎了
用传统手艺给kindle无线传书
打开terminal终端输入以下命令
cd ~/Documents
python3 -m http.server 8000
打开Finder,进入“文稿”目录,把要发给kindle的电子书拷贝进去
再用kindle的浏览器访问http://你的MacBook局域网IP地址:8000/,比如下面这样,注意kindle和MacBook要保持同一个局域网
现在你已经学会把MacBook中的电子书传输到kindle库里了!恭喜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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